為將鄭州高新區打造成為全省乃至全國超硬材料文化窗口、人才高地、創新中心和產業核心,5月29日,鄭州高新區管委會政策研究中心牽頭起草的《鄭州高新區振興超硬材料產業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全文出爐,并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措施的支持對象為經認定,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高新區,在高新區持續經營且獨立核算,主要從事超硬材料合成、專用設備設計及制造,人造金剛石、培養鉆石、立方氮化硼、復合超硬材料生產,超硬材料研究、開發、應用、加工、檢測、銷售等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及其團隊。
具體支持措施包括:
➤引進重點企業(項目)
積極引進上市企業及其分支、規上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其他被認定為具有行業重大影響力的企業(項目)。
(一)落地補助。自企業設立登記或項目投產后*產生區級實際貢獻的完整會計年度起,三年內分別按照企業年度對區經濟實際貢獻的100%、70%、50%,給予累計*高5000萬元(含)的落地補助,補助每年兌現一次。
(二)購租房補貼。針對新引進企業(項目)落戶年度起3年內在高新區租賃自用場地的,按照投資額給予租房補貼:
1.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制造業項目或總投資額在1000萬(含)—2000萬元的現代服務業項目,補貼面積*高200平方米,補貼金額累計*高60萬元;
2.總投資額5000萬元(含)—1億元的制造業項目或總投資額在2000萬(含)—3000萬元的現代服務業項目,補貼面積*高1000平方米,補貼金額累計*高300萬元;
3.總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的制造業項目或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含)以上的現代服務業項目,補貼面積根據項目條件及發展前景確定。
落戶年度起3年內購買高新區內閑置辦公用房或廠房,用于自身生產經營的,經認定,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10%,*高200萬元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購房前已享受的房租補貼,在購房補貼中扣除。
(三)裝修補貼。經認定,確有裝修(改造)必要的項目,可對其基礎裝修費用給予補貼,生產場地*高500元/平方米,辦公、研發場地*高800元/平方米,萬級以上無塵車間、實驗室*高1000元/平方米,補貼采用“先付后補”形式,單個項目補貼*高100萬元。對已供地項目的臨時過渡性用房,不再給予補貼。
(四)管理團隊獎勵。對投資總額1億元及以上的項目(企業),自項目(企業)注冊落地并產生經營成果的*完整會計年度起,連續3年對項目(企業)管理團隊給予貢獻獎勵。獎勵標準分別為首年、第二年、第三年對區經濟實際貢獻的5%、3%和1%,獎勵累計*高200萬元。對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40萬元以上的管理團隊成員,按照其個人年度工資薪金收入所得對區經濟實際貢獻的80%給予補貼。
➤激發有效投資
(一)固定資產投資補貼。經高新區統計部門認定,在上級補貼基礎上,對新引進項目開工之日起3年內及存量企業增產、擴產項目,形成的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不包括已享受購房補貼的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高1000萬元補貼。補貼在項目投產首年度兌現。
(二)金融賦能支持。對在高新區注冊落地的股權類基金,投資入股駐區超硬材料領域企業的,可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基金管理機構獎勵,單個機構累計*高1000萬元。
➤建設創新平臺
支持企事業單位整合科研資源,承擔各類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協同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建設任務。經認定,在上級獎勵基礎上,對新創建(重組入列)的*科技研發平臺給予*高300萬元獎勵,對企業新獲批的各類省級研發平臺給予*高20萬元獎勵。
➤強化技術創新
(一)項目配套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瞄準第四代半導體、信息產品、高端裝備制造、航空航天、光伏新能源等產業需求,開展關鍵共性技術、前沿技術研發。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及科研院所,按照省科技廳國家科研項目獎勵資金,給予50%配套支持,單個專項(項目)*高獎勵200萬元。對牽頭承擔超硬材料相關領域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發專項項目的企事業單位,按照上級財政支持金額,給予*高20%配套支持,同一單位年度支持*高100萬元。
(二)支持超硬材料企業攻克關鍵技術。對省級及以上“揭榜掛帥”科技項目立項單位,項目通過驗收后,按照上級財政支持金額,給予50%、*高100萬元的配套支持。每年依托河南省高端超硬材料及制品創新聯合體向駐區企業征集科研需求,發布高新區超硬材料“揭榜掛帥”項目清單,并根據項目發布方協議投入攻關費用給予*高10%的項目補貼。補貼分兩次撥付,攻關協議簽訂并且項目啟動后,按照不高于協議投入攻關費用的5%,且*高不超過20萬元撥付*補貼;驗收完成后,再根據實際攻關費用撥付剩余獎勵部分,單個項目累計*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科技成果獎勵。對獲得超硬材料領域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按其獲得國家獎金數額的50%給予獎勵。
➤擴大生產規模
(一)高成長獎勵。對納入“四上”統計單位名錄庫,并依法報送各類報表的企事業單位,根據企業規模、年度增幅以及其他相關條件,給予企業*高1000萬元的高成長獎勵。
(二)鼓勵企業壯大。依照《鄭州高新區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對納入“四上”統計單位名錄庫的企事業單位,*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高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高10萬元、8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高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的瞪羚企業,給予*高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給予*高700萬元獎勵;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給予*高50萬元獎勵;對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企業,分階段給予*高580萬元獎勵。
(三)增產補貼。對超硬材料專業化園區四至范圍內的新建工業項目,自年用電量達到100萬千瓦時年度起,按其用電量增幅給予梯次補貼:年用電量同比增長100%及以上的,給予*高30萬元補貼,年用電量同比增長50%及以上的,給予*高20萬元補貼,年用電量同比增長20%及以上的,給予*高10萬元補貼。
➤延伸產業鏈條
(一)交易平臺獎勵。對實現集中收銀,納入“四上”統計庫并依法報送統計報表的人工鉆石展示交易中心等商貿交易平臺,年銷售額規模*達到5千萬元的,經認定,給予*高5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千萬元,再給予*高5萬元獎勵,獎勵總額*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電商和直播獎補。鼓勵人工鉆石珠寶企業通過自建網絡銷售平臺或依托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通網絡銷售業務或進行網上直播銷售,對納入統計直報平臺的企業,年度交易額*達到5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至5億元(含)、5億元至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高2萬元、5萬元、10萬元、3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內按*高達到的標準進行獎勵,不累計獎勵。
(三)展廳建設補助。鼓勵人工鉆石珠寶首飾企業在高新區內新建改造珠寶產品展示館、珠寶文化展廳等,其裝修投入超過3000元/平方米的,可按照*高1000元/平方米進行補貼,每家企業補貼面積*高2000平米。
➤引育產業人才
(一)創業團隊支持。對新引進的超硬材料領域高端創業團隊項目、創業領軍團隊項目、創新領軍團隊項目,達到申報條件并通過認定的,由市、區財政按照1:1 比例,分階段給予項目資助,高端創業團隊可給予*高 2000萬元項目資助,創業領軍團隊可給予*高 500 萬元項目資助,創新領軍團隊可給予*高 300 萬元項目資助。
(二)產業基礎人才支持。鼓勵超硬材料重點企業或“四上”企業圍繞高新區主導產業發展需要,與各類高校(院系)聯建人才實訓基地,以產教結合的方式,培養產業基礎人才。根據基地培養人才的規模及成效給予補貼,補貼不超過項目建設所需設備、設施購置實際支出的30%,單個基地*高30萬元。
(三)做好人才服務保障。鼓勵高新區超硬材料領域企事業單位引進和培育的人才積極申報“鄭州人才計劃”。落實“領導班子—職能部門—園區”三層服務機制,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對接落實住房保障、子女就學等各項政策措施。
➤營造發展氛圍
(一)行業社會團體支持。鼓勵采用政府引導、市場導向的方式建立各類行業社會團體。經高新區創新發展局認定的行業協會,對其3年內所需辦公場地按照首年租金額進行定額補助(租金價格參照周邊同類型房屋租金價格),補助面積*高200平方米。對經驗收通過的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理事長單位給予*高10萬元一次性補貼。
(二)行業交流支持。辦好世界金剛石產業大會,邀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企業家、科學家、投資家開展交流。鼓勵企事業單位在鄭州承辦超硬材料行業領域的國際、國內重要會議或展會。經管委會備案,根據規模及財政情況,對會議承辦單位辦會支出(主要嘉賓的專家費、交通費、食宿費、活動產地租賃費、活動設計及物料費、宣傳推廣費)給予*高50%的補貼,單個活動補貼*高10萬元;對參加會議的區內企業,對其參會展位費、布展費給予*高30%的補貼,參加特裝展企業單個活動補貼*高5萬元,參加標準展企業補貼*高1萬元。已享受上級參展補貼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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